一、合同编号:11N************3
二、合同名称:长宁区公安分局视频基础配套及应用完善建设(外场建设)公开招标项目的合同
三、项目编号:SHXM-05-******-1059
四、项目名称:长宁区公安分局视频基础配套及应用完善建设(外场建设)公开招标项目
五、合同主体
采购人(甲方): ******公安局长宁区分局(本部)
地址:威宁路201号
联系方式:******
供应商(乙方):******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
法定代表人:龚勃(男)
地址:
六、合同主体信息
1.主要标的信息:
主要标的名称: 长宁区公安分局视频基础配套及应用完善建设(外场建设)公开招标项目
数量: 1.00
单价(元): ******.00
规格型号(或服务要求): 服务范围:新建高清智能摄像机150台(包括护罩、镜头等配件的建设)及高清智能双目摄像机5台;200个前端摄像机的移位;配套设施建设,包括立杆基础建设;在合杆路段,合杆之间大于25米处,增加定制合杆小立杆,光缆及配套传输设备就近接入综合箱内;在非合杆路段,利旧从市政合杆工程中拆除的公安杆件41根以及机箱41个,新增配地笼、紧固等配件,实现外场配套建设。服务要求:具体详见项目需求文件服务时间: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。服务标准:具体详见项目需求文件
2.合同金额(元):
******.00
3.履约期限、地点等简要信息:
4.采购方式:公开招标
七、合同签订日期: 2023年10月12日
八、合同公告日期: 2024年04月25日
九、其他补充事宜:
附件信息:
长宁区公安分局视频基础配套及应用完善建设(外场建设)公开招标项目的合同(11N************3)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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